相關報告
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(Priti Patel)上周五致信英國首相約翰遜,信中涵蓋香港持有 BNO 人士及其家屬「成為公民的途徑」的臨時措施建議,包括加強 BNO 持有人及其家屬進入英國和居留的權利,在英國居住5年後可申請入籍,其間可以工作及讀書,但需要在不依靠公帑下自給自足。
英國外相藍韜文於 7 月 1 日 到下議院回應,宣佈擴大英國國民(海外)護照(BNO)持有人的簽證權利。BNO 持有人可獲「有限居留許可」,在英國工作或留學 5 年,其後可申請定居;擁有定居身份 12 個月之後能申請成為英國公民,不設名額限制。
英國首相約翰遜在《南華早報》撰文,指假若北京落實在香港實施「港區國安法」,將會與《中英聯合聲明》有直接矛盾,屆時英國別無選擇,為維護英方與港人的歷史淵源和友誼,容許任何持有BNO護照的港人在英國延長簽證至12個月,同時提供更多移民和工作等權利,令港人更容易取得公民資格。